落实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总结 非法集资监测预警


金融合同 2020-05-30 08:02:15 金融合同
[摘要]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db: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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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以下是本站分享的落实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总结 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落实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总结 非法集资监测预警

  安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安庆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宜处非〔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7年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工作三季度总结汇报如下:

  一、根据分管区长指示要求,由区金融办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对口落实分工职责,协调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本行业领域内进行非法集资监测预警。

  1、区发改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对辖内2016年底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又进行了监测预警工作,并公布了举报电话(5939226),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情况。

  2、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和人社局联合抽派专人对辖内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监测预警工作,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情况。

  3、区民政局:指定各乡镇(街道)民政(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为辖区内开展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联络协调报告辖区内各养老机构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目前未发现养老机构存在非法集资风险情况。

  4、区建设局:联合区工商部门对辖内的房地产机构开展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

  5、区农委:指派专人负责辖内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进行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

  6、区商务局、区工商局:联合抽派专人对辖内注册的典当融资租赁行业、商业保险公司、商品现货市场,寄卖行业、投资咨询企业、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监测预警,并对企业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和检查,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

  7、区卫计委:派专人对辖内的民营医院进行监测预警,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

  8、区扶贫办:对贫困村扶贫互助社进行监测预警,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

  9、区供销社:对辖区内供销系统的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社进行了监测预警,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

  10、区金融办:年初我办按照市办要求,对辖内的担保、小贷公司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等风险隐患,检查结果未发现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等现象。

  三、今后我区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做好非法集资宣传工作,一旦发现非法集资苗头,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并及时上报市处非办,从源头上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以维护我区的金融环境和金融秩序。

  落实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总结 非法集资监测预警

  于都县以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风险监控体系为目标,切实发挥监测预警工作机制预判风险、遏制大案、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作用。

  一、以落实重点任务为契机,压实责任无盲区堵死角。

  该县以落实27项重点任务为契机,全面压实属地和行业主监管部门责任。一是消除监管责任盲区。对未明确主(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出现网上融资活动的监管责任明确正式下文由县市监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二是出台行业日常监测预警措施。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全面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三是创新监测方式。建立案件高发的投融资类市场主体准入会商机制,由县市监局牵头公安局等单位,整合部门力量,对“沃信投资”、“国通非融资担保”等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但不限于“投资、资产、资本、股权投资(基金)、财富(财务)管理、投资咨询、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互联网金融”等类似字样的市场主体开展市场调查、现场检查、公安初查等综合措施,共同杜绝监管死角。

  二、以常态化宣传为抓手,提升群众识别非法集资能力。

  该县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防范重点行为、突出保护易受侵害重点群体,抓好常态化宣传工作。创新举措、纵深覆盖。一是高频率进行风险提示。全年对线上P2P、线下民融登、交易场所、电子商务平台、两头在外的总部经济企业等高风险发出6次风险提示。二是有效整合资源,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将宣传融入县级培训计划、日常业务办理、精准扶贫、棚改拆迁,推动不同层次、不同群体宣传教育的全覆盖。把握公园、广场、车站、银行网点、公交站台、城乡客运等人口密集区域这些宣传主战场,突出电子显示屏和融媒体等进行公益宣传,注重发挥媒体、监测点的作用,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创新“互联网+”宣传方式,通过官网官微、投放微信朋友圈等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全面提升群众识别非法集资能力。

  三、以信息化技术为平台,构建监测预警天罗地网。

  该县汇集以监测预警平台为核心的信息化平台监测,融合群众举报、网格化等社会化手段,以提升群众识别能力提高举报率为主的社会化监测、以网格节点体系形成的网格化监测等渠道发现的风险线索。

  广开思路,不断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在全市率先将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纳入处非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系统的人员参保信息大数据核查作用,特别是在离退休人员群体中布设“千里眼”网格员和在参与投资理财等群体中选取信息灵通的“顺风耳”网格员,处非办能第一时间掌握各种涉嫌非法集资的相关线索和动态,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常态化开展处非、公安、市监、网信等部门综合分析研判,实现线上线下信息互为补充、交叉验证,全方位抓取、识别和预警风险,构筑防范非法集资的“天罗地网” 。

  落实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总结 非法集资监测预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在市处非办的关心、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区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五办一乡、区金融办、新华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对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综合治理。各相关部门在领导小组框架下分工合作,各负其责,通过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增强了处置工作合力。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把好一线关,将本行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大日常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从源头上控制风险。三是从建立工作机制到监测预警、风险提示、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处置善后、维护稳定、宣传教育等各个环节和层面,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于工作不力,引起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四是统一思想认识,充分了解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真正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按上级有关要求,区处非办进一步加大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如何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公众识别能力,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群众理性投资、合理理财,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并结合社区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我区于5-6月组织开展全区范围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抵制非法集资共建和谐新华》公开信20000份,发放宣传袋3000个,以社区(村)为单位,进行纵向到底的宣传;通过微信、微博发放信息200余次;制作条幅50条,在解放路、交通大街、生活住宅区、饭店、学校等人流量的地点、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标语200余张;累计共出动宣传工作人员400余人次在各社区(村)开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累计进村24次,进社区35次,进机关20次,进学校10次,并针对非法集资有在同行企业间相互蔓延的趋势,为区内企业做好上门宣传工作,为企业讲解非法集资的危害,走访企业20余家。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3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集中开展了金融风险排查行动。成立了由区长井学祥任组长,副区长董连喜任副组长,区金融办、发改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新华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区金融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新华区金融领域风险排查总体工作方案》,成立了7个风险排查组,并召开了专题会议。3月21日区金融办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及辖区办事处到沧州鸿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龙鼎分期、中都国际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沧州新华电子商务行业商会、葡金财富进行现场排查。经排查,沧州新华电子商务行业商会是我区工商联同意成立的,属合法商会,会员均为合法经营企业,未发现疑似融资及信贷业务;沧州鸿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从事车贷中介服务,存在实际经营业务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现象。4月19日,该公司按照要求,对营业执照进行了变更,风险消除;龙鼎分期疑似从事网络借贷中介服务,存在风险隐患。鉴于此,未给该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并对其进行依法取缔,风险消除;中都国际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从事车贷中介服务,存在风险隐患。鉴于此,未给该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并对其进行依法取缔,风险消除;葡金财富存在涉嫌吸储风险,鉴于此制定了风险处置方案,并分别于6月27日、7月12日约谈了沧州葡金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依法合规经营。

  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

  为传达学习好省、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调度会议精神,7月12日,召开了新华区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对我区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及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扫黑除恶要与金融风险排查处置化解相结合。7月13日到汇通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传达上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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